中原大學會計學系傑出系友獎助學金申請開始

中原大學會計學系傑出系友獎助學金設立辦法

一. 本系傑出畢業系友為鼓勵本系學生認真求學,同時關懷家境清寒與需急難救助的弱勢學生,特訂定本獎助學金設置辦法。

二.基金之管理:
(一) 由會計學系「傑出系友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負責綜理獎助學金相關事宜。
(二) 每一學年度獎助學金之發放總額以不超過該學年度傑出系友捐贈之額度為原則。
(三) 本獎助學金大學部每學期發放一次,碩士班每學年度發放一次。

三.名額及金額:大學部每學期6名,碩士班每學年度3名,每名核發1萬元獎助學金。

四.申請資格:

(一)大學部成績優異獎學金:
1.本系大學部大二至大四之在學學生。
2.無大過以上處分,操行80分以上。
3.學業成績:前二學期班排名前10%或系排名前10%。
4.申請之學期及前學期未獲得此獎助學金或系上其他獎學金。

(二)大學部家境清寒助學金:
1.本系大學部大一至大四之在學學生。
2.無大過以上處分,操行80分以上,且各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
3.申請之學期未獲得系上其他助學金。

(三)碩士班成績優異獎學金:申請資格比照「中原大學會計學系資誠獎助學金設立辦法」,且申請之學期未獲得系上其他獎學金。

五.申請程序:大學部每學期辦理一次,碩士班每學年度第一學期辦理一次,於期中考前受理申請,逾期不受理。請填寫申請表並備妥相關資料於11/04前送系辦公室。

六.審核方式:由「傑出系友獎助學金審查委員會」進行評選,決定獲得獎助之學生,再提送本系系務會議審核通過後,於每學年第二學期舉行頒獎典禮頒發獎助學金。

七.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施行之,修改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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