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大學會計學系系友會獎助學金申請開始囉

一 本系系友會為鼓勵本系學生認真求學,同時關懷家境清寒與需急難救助的弱勢學生,特訂定本獎助學金設置辦法。

二 基金之管理:
(一) 由會計學系系友會,以下簡稱「本會」,負責綜理獎助學金相關事宜。
(二) 每一學年度獎助學金之發放總額以不超過該學年度系友捐贈之60%額度為原則。
(三) 本獎助學金每學期發放一次

三 名額及金額:每年24~30名,上下學期各12~15名。成績優異共計9名(7名大學部、2名碩士班)、清寒3~6名,每名核發1萬5千元獎助學金。

四 申請資格:
(一) 成績優異獎助學金:
1. 本系大學部大一下至大四下,以及碩士一般生碩一下至碩二下之在學學生。
2. 無大過以上處分,操行80分以上。
3. 學業成績:
大學部:前一學期班排名前10%或系排名前10%、或各學期累計平均班排名前10%或系排名前10%。
碩士班:前一學期班排名前30%或系排名前30%、或各學期累計平均班排名前30%或系排名前30%。
4. 申請之學期及前學期未獲得此獎助學金或系上其他獎學金。
(二) 家境清寒獎助學金:
1. 本系大學部大一下至大四下,以及碩士一般生碩一下至碩二下之在學學生。
2. 無大過以上處分,操行80分以上,且各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0分以上。
3. 申請之學期未獲得系上其他助學金。

五 申請程序:每學期辦理一次,於期中考前受理申請,逾期不受理。請填寫申請表並備妥相關資料於11/4前送系辦公室。

六 申請人應檢送下列資料:
1.申請表。(如附檔)
2.歷年成績單(含系及班排名)。
3.其他有利申請之相關資料(如校內外活動表現、服務學習參與、社團任職情 形等)。
4.申請清寒獎助學金者請檢附清寒證明或可資證明清寒事實之文件、及戶籍 謄本。

七 審核方式:由本系系務會議進行評選,決定獲得獎助之學生,再提送「會計學系系友會」審核通過後,頒贈獎助。
八 本辦法經系友會理監事會議通過後施行之,修改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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