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大學108學年度第2學期【弱勢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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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大學108學年度第2學期【弱勢學生校外住宿租金補貼作業】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1月20日臺教高(四)字第1090011022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一)低收入戶學生(二)中低收入戶學生(三)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學生。
三、補貼額度:依租賃地所在縣市(桃園市),每人每月補貼新台幣1,600元租金。
四、補貼期間:每學期以補助6個月為原則(本次補助期間為109年2月至7月)。
五、辦理方式:(一)申請資料:1.108學年度第1學期已通過所得及財產查調之申請學生無需複查,惟仍請檢附申請書、切結書、租賃契約影本及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格式、參考範本如附件一至四)。2.弱勢學生若為初次申請,請檢附107年度國稅局所得資料清單、財產歸屬資料清單(以上2項皆須含學生本人及父母)、申請書、租賃契約影本及建物登記第二類謄本。(二)申請截止時間:109年3月20日前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三)審核:學校受理申請並檢核文件無誤後向教育部掣據請款,依實際核定案件發放。(四)補助經費發放時間:109年5月15日前。 
六、停止(追繳溢領)補貼:依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相關規定辦理。
七、諮詢(受理)聯絡資訊:學務處住宿服務組謝金源(電話:03-2652192;傳真:03-265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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