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相關資訊如下:
實習期間:114年1月26日(一)至2月6日(五)(依稽徵所行事曆休假)
實施方式:
(1)指派承辦人擔任實習輔導老師負責指導,實習學生應遵守課稅資料相關保密之規定。
(2)適時指導並解說各項稽徵業務及本所便民服務措施,並隨時注意輔導學生實習狀況。
(3)實習期滿發給實習時數證明書。(實習學分依學校規定發放)
(4)實習期間由本所替實習學生加保旅行平安保險及提供每人每日車雜費新臺幣參佰元整,實支金額以學生實際工作天數為準。
(5)實習地點:財政部北區國稅局中壢稽徵所(中平路辦公室、中央東路辦公室)。
(6)實習時間:依規定上班日早上8點至下午5點(中午休息1小時)。
溫馨小提醒:國稅局實習業務多為行政等文書處理作業,並由國稅局承辦視現場狀況調整業務工作,若有其他相關疑問可至系辦詢問周助教。
參與本次實習者如實習時數有達80小時以上,並繳回實習相關資料者,可申請企業實習(一)-(1學分)。
報名截止日 : 即日起至2025/11/28(五)17:00止,額滿則提前關閉報名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