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企業實習(二)課程申請

112-1企業實習(二)課程,請以下有參與實習課程並想申請學分的同學,務必於112/12/22(五)17:00前繳回相關實習文件,才算完成企業實習課程唷。

企業實習(二)

1.學期中實習,需填寫實習學分申請表單由系辦統一加選。

2.每學年上學期(9~12月)至事務所進行實習時數達240小時,實習期間一周約2~3天,或是寒暑假至國稅局進行實習,實習結束並繳交相關文件後可得3學分。

實習須繳回文件請參閱以下系網公告:
https://reurl.cc/q04eLR

若有任何實習相關問題請至會計系辦或致電03-2655314周助教詢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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