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企業實習(二)課程,請有參與以下實習課程並想申請學分的同學,務必於112/12/22(五)17:00前繳回紙本相關實習文件,才算完成企業實習課程。
企業實習 (二)
1.旺季實習。
2.企業實習3學分。
3.每學年上學期(9 ~12月)至事務所進行實習(240小時),實習期間一周約2~3天或是寒暑假至國稅局進行實習,實習期間約一個月(160小時),結束實習並繳交相關文件後可得3學分。
實習須繳回文件共計六份紙本資料,請參閱以下系網公告:
https://reurl.cc/q04eLR
若有任何實習相關問題請至會計系辦或致電03-2655314周助教詢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