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 企業實習(二)課程學分申請提醒

113-1企業實習(二)課程,請有參與實習課程並想申請學分的同學,務必於113/12/6(五)16:00前繳回相關實習紙本文件,才算完成企業實習課程,逾時未繳回實習紙本文件視同未完成實習課程,將不予認列實習學分,若有實習相關疑問請至會計系辦或致電03-2655314周助教。

實習須繳回文件請參閱以下系網公告:
https://reurl.cc/96o1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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