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事務所實習學分相關公告
●資格 限會計系大三與會計碩士班學生(修習過中、成、審計為佳),雙主修、輔系不得報名。
●報名 欲申請實習學分者,繳交下列資料並依序排列迴紋針夾好,4/9號12:00前繳交以下資料至系辦 逾期恕不受理。
1 中原大學學生實習學分申請表暨個人簽名聲明書(1份) *請於中原大學學生實習申請表 填寫清楚"志願序"與“相關成績”
2 中原大學成績單
3 若有英文成績相關證明也請檢附
補充. 申請實習學分有列入志願序的事務所,都須依據事務所規定報名期限截止日前填妥線上徵才履歷,並投遞相關徵才資料
如該所只需線上填寫資料,則不需繳交事務所紙本履歷。
繳交實習學分申請表後經師長確定推薦後並錄取後,不得放棄學分學程,以推薦之事務所為主。
經推薦者,即參與10802 選修 企業實習1學分課程並與事務所簽訂實習合約,不可違反之。
無論有無參與事務所實習學分之同學,皆可透過楊助教規定時間內集體投遞或個人自行投遞事務所實習相關資料。
欲參加實習學分者皆須於4/5(五)15:00前繳交上述(1~3項)資料至彭助教,以利老師進行推薦。
4/5(五) 繳交申請事務所實習學分學程相關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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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所 |
報名截止日 |
人數 |
勤業眾信 |
4/19,4/18 (四)下午16:00前 繳至系辦給楊助教! |
3人 |
資誠 |
4/07 |
2人 |
安永 |
未知(請留意公告) |
2人 |
安侯 |
未知(請留意公告) |
4人 |
名額人數由事務所實際錄取為準 |
12人 |
附件檔案 : 中原大學學生實習學分申請表暨個人簽名聲明書
簡易流程